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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所谓的《奴隶法案》,更像一个战俘管理制度,哪有那么多的监狱关押战俘,也养不起这么多的战俘,正好撒出去做劳动改造。
王宝,邹文举自是举双手赞成,少爷会玩,明明是烫手的山芋,如今却是有利可图。
种植园主虽说不情不愿,可终究奴隶不用付工钱,吃喝拉撒而已,总比雇工要便宜很多,两害相权取其轻,只能默认。
至于奴隶么,谢天谢天,没死就成,如今还有了盼头,总比冒着生命危险逃命要强过百倍。
法案颁布之后,第一批要处理的便是与那国岛众,王宝这厮剐地三尺,不但将物资一扫而空,人口也掠夺的七七八八,共虏获两千一百余人。
倭人千三百余,琉球人三百余,明人四百余,南洋土人一百余。
倭寇兵丁自不必提,连同家眷俱充为奴,由奴隶署逐一定罪,宣判年限,同倭寇兵丁无瓜葛的普通倭人则是划地为民,当然这民是有一定限制的,自是不同于大明移民,不可迁徙,不可经商,不可聚众,只能老老实实种田,税收双倍,逐年递减,三年之后同四海百姓等同。
琉球人就比较尴尬,自称大明属国,我等都是明人,你不能歧视我等。明生也是头疼,也不知万历老皇爷知不知道这犄角旮旯还有他的一个属国呢,关键你这亲爹不管,干爹总是欺负这可怜的崽。
桌案一拍,同倭寇有勾连着为奴,无辜者为民,待遇等同大明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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