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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七,设奴隶署,专职管理奴隶审判,使用权买卖,监察奴隶使用情况等等,个人不得私下交易,违者收回奴隶,并处以罚款。
其中有若干条款规定奴隶的吃住待遇等等,令种植园主们大为哗然,某确定买的是奴隶,而不是买了个爹?如此种种,我们还怎的开垦种植园,干脆自己抡锄头干就是,何必这么麻烦,纷纷跑去市政厅请愿。
明生回答的简单,爱买不买,总之想要奴隶便是这个规矩,不满意者退款,奴隶回收,接受者即刻签订契约,领取奴隶。
所列条款明确,既能保障雇主利益,有人可用;又能让奴隶有生存的起码保障,更有年限奖励等措施,使奴隶们有个盼头,不至于铤而走险;奴隶获取自由之身后,自然成了四海的人口,安家落户,为四海增加税收。
一举三得,明生又不是傻子,若是不使个法子限制奴隶主,用屁股想都知道这些败家玩意为了一己之私,肯定会给四海留下一副乱摊子,别的不说,只是镇压奴隶这一条,四海不知道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
诸般限制之下,四海的奴隶来援就很有限,首先是明人不为奴,堵死了一些人的歪念头,不敢想象四海跑去大明抓奴隶的景象,那简直是打祖宗的脸,一条规定之下,奴隶便只能是外族出身。
但不要忘了还有一条,无罪者不为奴,即使是外族,普通不反抗的百姓也不能为奴,诸如淡水周边同四海老老实实交往的部落,这部分人只能慢慢归化,不然岂不是逼着人家反抗么。
四面树敌,智者所不为也。
排除以上种种,便只有四海的外族战俘及其家眷可为奴。
当然这其中有个漏洞,便是四海是不断向外扩张的,你占了人家的地盘,不反抗才怪,这也没办法,明生大少爷已经很善良了,总不能因为善良就放弃发展,那对四海来说是最大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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