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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监司号称“外台”,具有监察职能,权任颇重。
帅司即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
安抚使照例兼任禁军军区的马步军都总管等军事职官,同时兼任某州、某府的地方官知州或知府(通常为首州、府)。
为防止安抚使权力过重造成危害,赵宋又设“走马承受”(政和六年,赵佶下诏改走马承受为廉访使者)一职。
走马承受最初仅密察将帅的言行举动,不涉它事。
后又增加监察本路将帅、人事、物情、边防及州郡不法事之责。
要求“事无巨细,皆得按刺”,并且每年一次赴阙直达奏事,如有边警急报,不时驰驿上闻,还许风闻言事。
路的漕、宪、仓、帅四司都属于中央的派出机构,分别执行中央各部门的命令,并没有一个凌驾四司之上的机构或个人。
如此一来,各路的财、政、刑、兵、监等权分属不同的机构和个人掌管,也就不会对中央形成太大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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