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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沿隋制,并增加了“府”这级特殊行政区划,但帝国疆域万里,中央直接管理几百个府州,事务十分繁杂,非常不方便,也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中唐之后,朝廷便在各州之上再设置“道”级行政机构,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变成了道—州—县三级行政管理体制。
各道的长官是观察使,观察使如同汉朝的刺史,实际是御史台派出考察地方行政的中央官员,并不是正式的地方行政长官。
但到了后来,又因种种原因,观察使逐渐变成地方实权长官。
再后来发生的事情,便和汉末刺史改州牧后如出一辙——地方大员权力过于集中,尾大不掉,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急剧减弱,国家由此陷入军阀割据的长期混乱状态。
宋初,基本因袭唐朝旧制,以“道”为行政区划,分全国为十三道。
后来,朝廷又略做改革,设置“路”级行政机构,“道”“路”并存数十年。
直至至道三年(公元997年),宋廷才开始废“道”改路,定天下为十五路。
再之后,又数次调整,至崇宁四年(公元1105年),赵宋治下的“路”级行政机构终于增加到了二十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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