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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舟社从五年前的之罘湾大改组后,社务部各曹的职司就在运行中不断完善,直到今日还在调整。
制度建设是个长期的过程,一蹴而就的情况基本不可能出现。
此次官制调整,最大的改变就是社务部长史一职直接被皇帝取消。
自古以来,就有君权和相权之争。
宰相之职,随国家的出现而产生,最初的名称并不固定,职权也有大有小。
秦始皇一统天下,建立了比较规范的丞相制度。
丞相“掌承天子、助理万机”,既是国务总官,又是皇帝家务总管。
为防其职权过大,凌驾于君权,又设立御使大夫为副丞相,对其进行限制。
汉承秦制,仍设丞相一职,职权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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