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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躬安!”
随即,太监便展开圣旨,用沙哑的声音宣读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特旨,着兵部右侍郎、山西、河南两省巡抚于谦,将两省布政使及涉案地方官员全部革职羁押、家产充公,令当地卫所一并押运至北京处置!涉案地方官员亲属后世三代子孙及其直系亲属、妻族禁止参加科举为官、参军、经商,如有抗命者,以抗旨论,就地羁押入狱,不必请奏!两省提刑按察使降职留任,全力协助巡抚于谦善后、戴罪立功!于谦代领两省政务,待朝廷新任布政使上任移交使职,回京述职!”
于谦和王杰此时已经听蒙了,这不能参加科举为官他们能够理解,这不能参军和经商是个什么鬼?
别说他们,即便是身在陕西省西安府的顾佐在接到圣旨之时也是一脑袋糨糊,根本不知道朝廷这是什么意思。
要知道,充军可是一种刑法,但现在圣旨上明确说了不准参军。
事实上,在秦、汉、唐之时,充军并不是一种刑法,当时参军的都是良家子,也就是身世清白之人。
充军由宋、元设立,到了明朝,才正式成为一种刑法,作为戍守边远、烟瘴弥漫、死亡率较高区域的军事力量或普通百姓的补充。
正因为这样,导致明朝军人的地位非常低下,再加上一些肆意妄为的勋贵、将领,使得军人声名狼藉,非常不受百姓的待见。
“于大人,快快请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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