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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知道,奥巴马根本就是大嘴巴,凭着直观感觉,自然而然就自作主张给定为恐怖袭击。
而且过了一阵时间,也没有人出来声明更正。
这事情就这样定性了。
按照这种恐怖袭击的惯例,袭击成功,会有人出来声明,那是自己干的,为的是什么目的,以便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至于各种安全组织,包括新成立的反恐部队,他们必须出动,而且十万火急,刻不容缓!
这固然是因为他们的责任所在,他们的重点就是反恐。
更因为这是奥巴马的命令!
从职位上说,奥巴马是他们的总头!
从美国的权利架构上说,这样的部门都属于执行机构,都属于总统来管。
因为总统的另一个名字,就是总执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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