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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盐商家族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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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世华家族祖先在山陕一带经商,本来与这江南之地没什么瓜葛。大明朝洪武三年,太祖皇帝为了解决北方边关守军的粮草问题,采纳山西地方官员的建议,开始实邪开中制”。商人可以通过向边关运送粮草来换取盐引,也就是卖盐许可证,来做卖盐的生意。从此,王世华家族就干上了这一校因为盐的生意主要是在江南一带做,所以王世华家族就与江南之地有了来往。

        最初,王世华家族虽然常往江南一带跑,但并没有在江南定居。因为太祖实行的开中制是以粮草为根本的,必须往边关输送粮草才能换取盐引,所以王世华祖辈是以做粮草的生意为主。

        到了弘治年间,朝廷实行盐法变革,实行开中折色制。就是将原来往边关输送粮草换取盐引,改为到产盐地直接交纳银两就可换取盐引。

        如此一来,只要手里有足够的银两,就可以直接做盐的生意了。

        王世华的父亲得知这个消息,立即把他的四个儿子,王世荣,王世华,王世富,王世贵,召集起来商议。

        父子们商议的结果是,做盐的生意虽然有利可图,但也有一定的风险,不可孤注一掷。

        最后父亲决定,由他带着长子王世荣继续在山陕一带做粮草的生意,其他三个儿子到沿海产盐区去做盐的生意。他告诫儿子们要互相帮衬,共担风险。

        他,如果儿子们做盐的生意赔了,可以回到老家继续做粮草的生意,家乡父老长兄决不会嫌弃。如果儿子们做盐的生意发了财,也不可忘本,要多在老家置办产业。

        儿子们对父亲的决定一致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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