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赶快来体验!!!
严成锦道:“那么吏律第七条呢?”
“答不上来……”
“刑律第三条?”严成锦又问。
熊繍怒了:“谁能背出来?”
严成锦朝着弘治皇帝,微微躬身:“臣可以,刑律第三条:
以手足殴人不成伤者,笞二十,成伤及以他物殴人不成伤者,笞三十,成伤者笞四十青赤肿为伤非手足者,其余皆为他物,即兵不用刃,亦是拔发方寸,以上,笞五十,若血从耳自中出,及内损吐血者,杖八十,以秽物污人头面者,罪亦如之……”
如数家珍般,将刑律第三条、吏律第七条和户部第三条,依次说活。
弘治皇帝和李东阳等人,皆为目瞪口呆。
还不等他们反映过来,严成锦继续:“正如陛下和诸公方才所见,明律晦涩难懂,连常用明律的刑部部堂,也背不出来,更遑论推及天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