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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分到63分的救赎:洛行没有嫌弃他化学考十九分。洛行板着脸、用最习惯的傲娇白眼,在每周课後辅导里,一笔一划用最漂亮的钢笔字迹在考卷右上角帮他代笔写下「高宇轩」三个字。洛行告诉他:「两边要互为靠山,字才不会倒。」
宇轩在洛行面前,不需要去当什麽完美的英雄。他可以当个笨学生、可以迷迷糊糊在书桌对面均匀呼吸。洛行,是他那无处安放的耀眼灵魂里,唯一一处可以任由他示弱、赖皮的秘密防空洞。
二、洛行那「不容易察觉的爱」,每一次都重到让他灵魂震颤
洛行的爱极度内敛。他从不说有多想、有多爱,他直接把自己一圈圈消瘦下去的血肉,去当作爱宇轩的物证。
百乐钢珠笔的沙沙声:高二下六月期末考前,洛行面临即将升上高三的巨大高压。可他却在深夜里不眠不休、台灯亮到凌晨一两点,揉着乾涩的眼睛,用蓝色百乐钢珠笔在计算纸上熬夜帮宇轩整理最基础的必考笔记。
物理血肉的震撼:当放学留下来,宇轩亲眼看着洛行镜片下深深的黑眼圈、看着他手指上因为熬夜写字磨出的薄茧、看着洛行肉眼可见地消瘦下去──宇轩的心里泛起的是排山倒海的震撼。宇轩这辈子见过无数迷妹送的精美礼物与尖叫,却从来没有一个人,愿意用自己寸寸消瘦的血肉、用燃烧灵魂的自律,去强行撑起他的课业与球队前途。
三、洛行为了他的梦想,甚至可以「毁了自己」
对宇轩而言,洛行的爱,高尚到了近乎「神圣献祭」的地步。宇轩他每一次都清清楚楚地感受到这股沉重的偏爱:
考场的失常第13章:2004大考新制前,洛行太想去台北陪他了。一向在考场处变不惊的理组学霸,却在中北部申请入学面试时「整颗心全悬在新庄、全卡在宇轩那句很有机会的喜讯上」,导致前所未有的心浮气躁、彻底失常落到备取,被迫只能签下南部的成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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