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赶快来体验!!!
他重新点开《结案陈词》,从头到尾又读了一遍那一千一百字。这一遍他不是当读者读的,是当同行读的——他要找出这个人是从哪儿知道的。
找不到。
他找的是y东西:日子,钟点,房间号,任何一个只有到过现场的人才写得出来的细节。一个都没有。这篇文章通篇没有一样东西是他Marty挖到而对方不该知道的——不锈钢的墙,三扇门,空着的一栏,量T的软尺:这些东西凡是知道那个事实的人都编得出来。
可是他读完为什么会知道是谁?
因为对方知道读者昨天读过他的表。
&的手心开始出汗。
他重新算了一遍时间:他昨天夜里十一点四十发的。对方今天上午九点四十五发的。中间隔了十个钟头。
十个钟头,够写一千一百字吗?他自己写两千三用了六天——可他那六天里有五天半是在核对时间线。要是不核对,光写,只写感觉,只写电梯和软尺,一千一百字,十个钟头,够。
一个念头钻上来了,钻得他后脖子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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