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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正妻,却把我藏了七年(古言、高H、伪NP+1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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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天字号柜(上) (29 /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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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个父亲早早意识到,nV儿的安稳不该全部依靠婚姻与父族。
信中继续写道:
“柜中三千两,是为父历年俸禄与祖产所得,账目清白,可放心取用。”
“另有书信、图册,原不该留给汝。”
“然澄州军粮一事,牵涉甚广。为父既已入局,便难全身而退。”
“若此信开启于承平十九年之后,汝须记住三事。”
“一,不可信谢端衡。”
“二,不可信梁王。”
“三,崔氏宴辞若仍在查案,可将证物交与他,却不可将X命尽托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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