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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我们又来来回回了好几封信,养成通信的习惯,我们非常伟大地为全人类证明了一件事:笔友这种东西,现在是还没有绝种的。
起码我是这样想的,我把我们的关系界定为「笔友」,这个在现代社会几近灭绝的存在。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复育物种?
说也奇怪,身为两个现代人,而且还是年轻人,我们居然没有在网路上碰头过,写信之外,顶多透过手机。
平心而论,这其实是件好事。
现代的科技太过发达了,缩短了人与人传递讯息的距离,却又矛盾地导致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逐渐疏远,低头族当道。
谁也不知道,网路那端的人究竟会是谁,是圆是扁,甚至到底是男是nV?
你或许会告诉我:写信不是和网路本质上差不多吗?而且还更不方便,更加缓慢。
而我想说:差得多,差得太多了。
看一个人的字,可以看出他的个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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