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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昨天一样置身事外,让于承和于凌掰扯不挺好么。
而且没有于朵参与,于凌独木难支,也闹不大。
她都闹到手500的赔偿了,也该见好就收。
干嘛还把小妹妹也拉下水?
于凌短期内肯定找不到工作,那就要长期在娘家住着。干嘛非跟哥嫂闹得不可开交的?
先把每月那15块拿着,然后没有后顾之忧的去找工作不好么?
杨大妈把于朵拉回自己家,“朵朵,那么几年你都忍了。今天怎么就冲动了?你和于凌一块这么闹,能是长久之计么?她能养着你多久?她自个都找不到工作,全靠哥嫂赔那个工作的钱过日子。你不要被她当刀使了啊!”
还是有工作才能心头踏实,依附于承还是比依附于凌要靠谱些的。
而且,父母不在了,供养幼妹的责任也主要是在于承身上。尤其他还拿了父母留下的钱。
于朵这么聪明一孩子,怎么今天犯起糊涂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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