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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志,一个小同。
小舅子算是半个文化人,觉得这名字不好,大外甥的名字叫了这么多年了也就不改了,至于外甥女的名字,他觉得小同不好,姑娘家嘛,用梧桐的桐多好。
那时候正好有个热播的电视剧,人家孩子叫什么雨的,干脆就叫林雨桐。
行吧!那就叫雨桐。
得了闺女了,林三娃回去大办宴席,给闺女做百日。
可人家计生办和派出所上门了:你这孩子属于超生。
计生办要罚款,派出所不给孩子上户口。
罚款好办啊,这上户口的事可不容易。林三娃是把派出所当成第二个家,有事没事的就过去坐坐。带上酒带上菜,从看门的门房到到后厨的大妈,反正他都能拉上关系。
一个常在黑白中间游走的这么一个人,太知道跟这样的衙门口打好关系的重要性了。于是,借着给闺女半户口的机会,他是不惜金钱的,糖衣炮弹,好酒好菜的跟人家软磨硬泡。打交道的时间长了,人家说着林三娃就是看着混,但也真不算是犯了啥事的。常来常往的,倒是交上了朋友。朋友们来一茬子走一茬,不忘旧朋友,相交新朋友。后来要是哪个邻居有点小麻烦,或是哪个混子出了点事,他都回去帮着打听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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