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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核之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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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魂誓宗之名 (7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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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没错。」顾莲语气平静,「所以我们需定誓控制法与誓审问令。」
她提出「誓控五级制度」:
一级:自然亡魂愿转誓;
二级:情愿未了需援助;
三级:暴魂已静求立誓;
四级:怨灵暴走愿意听审;
五级:未愿而誓、强行立誓者,当由三人以上誓者共审。
凌玄补充:「每位誓者可参与审问,但至少需有一人为‘誓灵官’身份,具誓识印,得天道认证,方可施行断誓之权。」
众人点头,有秩序之誓,方能被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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