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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33) (6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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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难民之中有个小伙子,年轻,肯吃苦,而且长相也颇为端正。曹县令觉得他是个可塑之才,虽然以前身上有些小小的瑕疵,但是浪子回头金不换,还是可以被原谅的。

        所以曹县令就去问那小伙子,愿意不愿到衙门里来当差,也好多赚一些钱,过上好一点的日子。

        小伙子非常乐意,千恩万谢的进了衙门当衙役,每日里都比别人勤劳许多,什么脏活累活都愿意干。

        小伙子在衙门干活,一来二去,莫名就和曹县令的女儿熟络了起来,然后渐生爱慕之心。

        恰巧的是,曹县令的女儿也喜欢这样勤劳朴素的男子,并不会嫌弃他没有身份。

        其实这也不算是坏事,毕竟曹县令也没想着给女儿找什么大门大户的夫君,只要女儿开心快乐就好。

        但是后来

        县里来了一户富商,决定定居在这地方,而富商少爷认识那小伙子。

        小伙子从外乡而来,和富商以前认识。原来小伙子原本就是富商府上的一个家丁,但是因着富商过于刻薄刁钻,所以小伙子实在是干不下去了,干脆偷了富商家里一些东西,准备跑路。

        第一次跑路失败了,小伙子被富商抓了回来,狠狠毒打一顿,然后在他的胳膊上刺字,刺字深可见骨,代表了他手脚不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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