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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75) (7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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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薛知景十四岁那年,无意中闯入到了雄州城外的辽国境内,遇见了萧烈歌,萧烈歌送她的,上面刻着一个烈字,后来在薛知景在广州被掳上了海盗船,最终被赵梧桐当作战利品抢了去。

        虽然平日里用不着,但自从找回来之后薛知景就一直放在身边,既是一个念想,也可防身。

        萧烈歌将匕首递还给薛知景,不用你的,我自己有。

        说完,她便从腰间取下自己的匕首,拎着鱼,去河边处理。

        接回了匕首的薛知景也不恼,本就是借着这个机会让萧烈歌知道她找回了她们的定情信物而已,她用或者不用,都没有关系。

        跟着萧烈歌去了河边,萧烈歌蹲在一块石头的旁边,利落地将三条大鱼给去鳞去鳃收拾干净。

        薛知景感慨着说道,宝贝儿,你都不知道,若不是你教我的抓鱼术,那年我都没法从辽国离开呢,我当时又不能去城里,我手里也没有弓箭可以打猎,也就是跟着河流走,捉了些鱼,这才活着上的海船。

        又说到离开的事情,萧烈歌觉得薛知景真是知道自己哪儿不舒服,专往哪儿戳是吧。

        萧烈歌:哟,还是我教了你知识,你才逃跑的啊,我就不该教你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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