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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腐败不是问题,权力斗争才会导致落马!
所谓“官员不满职务调整造谣陷害他人”问题,说通俗点就是四个字:权力斗争,们老哥仨,千不该万不该来趟争权夺利这浑水。可不是吗?
文中说,“洪慧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贪污公款”“何筱勇在任新余市委办公室主任期间,贪污公款”,“胡健勇违纪行为正在立案调查中。”可见,这都不是一天两天的问题了,谁查处过啊?
可一旦“不满职务调整造谣陷害他人”,这就倒霉了!组织安排是可以随便“不满”的吗?“他人”是随便可以“陷害”的吗?平时有腐败的旧账,我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当试图触动权利格局,我就给来个新账旧账一起算。
再此,读者不禁要问,为什么他们平时的腐败问题没人查处?等到他们卷入权力斗争时候,江西及三市的组织部和纪委才查处?
第二:反腐败是权力斗争的一大法宝!这三个家伙在职务调整中犯了事儿,还打击陷害别人?但是,仅凭这一点,还不足一置他们于政治上的死地,大不了就是违纪问题。
可是,们这三个不知死活的家伙别忘了自己平时的腐败把柄啊!现在稍稍手里有点实权的干部基本上是一抓一个准。
想整的时候,所谓“收受他人贿赂、贪污公款”等等问题,我给抖搂出来,结果呢?就只有死路一条,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不要对自己的“职务调整”随便“不满”!上级领导和组织部门是有“大局观念”的。他安排谁使用谁,是有他们的考虑的,在领导掌控的利益格局中,只是一枚棋子,说行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说让当局长,就能当局长,说让给别人腾位子,就得乖乖换地方。这个利益格局,是由领导操盘的,牵一发而动身。如此这般的职务调整,敢“不满”?随便抓个“收受他人贿赂”就能灭了。
第四:“他人”是不能随便陷害的!“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这个护官符想必大家都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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