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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雄的保安公司也有地方政府找上门来洽谈这种生意,当时涂雄也看着眼热,还是赵建辉力阻他发展这方面的业务。后来鼎元公司受症,涂雄才心悦诚服的佩服赵建辉高瞻远瞩。
即使截访失败,访民影响已成,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那么地方政府需求助第三条路:“销号”。
上访者在上级部门申诉后,信访部门会备案留底,此谓之“标号”。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到京上访人数冀省位居全国第一达到了15700人次,中原省第二为5700人次,辽东省位居第三。
但2009年后,相关部门变更规则,对正常上访不再通报,只通报“非正常上访”人数,每个月进行一次全国大排名,并下发到省级党委与政府。
这些排名与地方政府的考核挂钩,但只要花钱去之,则无碍政绩。
包括驻京、外包和“销号”,地方政府对于信访的恐惧催生了一个庞大的维稳“市场”,各色寻租者、掮客、打手于其间觅食。无论驻京办、保安公司、信访局官员,在这个寻租场利益均沾,维护并扩大了“维稳”之饼。随着这个“市场”的扩大,即便与“维稳”无直接关联,亦可以“维稳”之名,行“寻租”之实。
截访、外包和销号的灰色市场之所以存在,一大原因在于维稳体制本身。以信访为例,在信访的实际运行过程中,或“截访”,或“销号”,信访本应承担的“下情上达”功能近乎失效。然而,从制度设计之源求证,由于中央和地方之间关系微妙,其定位本身即蕴含悖论。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院长应星的梳理,1982年《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的通过,标志着信访制度的转身:与毛时代服务于大众动员和阶级斗争不同,信访制度在新时期的服务对象是经济建设和安定团结的大局。
在应星看来,从大众动员和阶级斗争转向经济建设和安定团结,“维稳”问题必然浮现起来。由于许多地方政府以经济建设为主导,在农民负担、土地纠纷、职工下岗、房屋拆迁补偿等问题上,不是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而是作为一个有自己利益的主体,因而势必具有与当事人利益发生直接冲突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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