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赶快来体验!!!
李雪莉提出的这一点要求我自然知道,可是,我再说,在拍摄广告前,封面必须要先拍摄出来。
我此时一说,李雪莉也是有些为难。
今天是她演唱会开始前在港都的最后一天,她自然是不愿意耽误自己任何的时间的。
迟疑了一会后,最后还是孙晓雪也开口做着恳求。
反正答应都已经答应了,我也把合同给带了过来。先前高峰也都已经答应的,而代言费则定为她和高峰两人,每人各一百万美金!
我先前查过港都以及我们内地众大牌的代言费,李雪莉的身价确实值这个价。
在代言费方面,李雪莉可是一点都没有跟我客气过。不过,让我们稍微安心一点的事,合同上我所约定的是,在电视广告拍摄之前,暂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等到广告拍摄完毕,三天内,会把所有的费用全部结算清楚。虽然不清楚他们这些明星们到底是怎样签的合同,但是,如今我就是这样定的合同。
我只简单的说了一下合同的内容,李雪莉对此时却没有半点的兴趣。只说,让孙晓雪再去联系高峰,同时再让我们这边去寻找摄影师,和造型师以及化妆师等,三个小时后,便开始拍广告封面,而且,我们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
李雪莉这一说,我还没说话,孙晓雪可是马上一阵欢快的应声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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