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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我终于出院了。
前后算起来,我在医院已经住了整整一个礼拜了。夕儿和医生都不同意我出院,医生就不必说了,我在医院住的时间越长越好,最好没病也来医院住住,那样医生们肯定最高兴了。
夕儿不同意我出院,是担心我的身体,她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我只住了一个礼拜怎么能出院呢?。
我用我的观点去说服她,我道伤筋动骨这句话是有,但是这一百天说的不是治疗,而是养,如果我不需要治疗一百天,我干吗要住在医院里呢?只要我平时不要太劳累,多炖点动物骨头汤之类的补补身体就好了。
最后这场争执,以我们双方互相妥协而结束。
夕儿同意我出院,不过我得同意夕儿为我出院所做的日程安排。
出院后我每天最多只能上半天班,然后就回家休息;每天至少有一顿必须要有骨头汤;每天卧床时间不得少于12个小时。等等,诸如此类。
夕儿一丝不苟地为我作日程安排时,我却在心里冷笑,我心想离春节放假也没几天了,我看你能“折磨”我到什么时候?。
接下来三天,我按照夕儿的日程安排作息,用夕儿的话说,我就是表现得很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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