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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选中的位置是罚球线,这是个刚刚好的位置,可以投篮,可以面筐进攻,还能组织策应。
比赛进入下半场后,戈登·海沃德突然发难,三分线外连续命中,让他们的对手知道76人除了考辛斯是乐透秀,他也是,小看他要吃苦头的。
乍看之下乱花迷人眼,只觉得76人像千手观音,招式多到来不及避。
但是细细深究,只有A、B和E是核心要素,其他都是乘胜追击落井下石的招式。
韦夏的进攻是76人的主流,等于常规收入;海沃德的进攻是应急手段,等于存款;霍勒迪的反击是掀高潮的方式,等于奖券。其他人等是额外收入。
锡伯杜把握住了76人的秉性:能快不能慢,能放不能收。来如山崩,去若海啸。并不能控制好两种风格。
罗斯在场的时候,公牛队稳健得多。
洛尔·邓为首的外围很少深入到罚球线以下,长时间在禁区活动的也只有科特·托马斯。
允许76人和自己打对攻,但是不让76人跑起来,类似于许你坐新车兜风但不让掌方向盘,于是76人心痒难挠,搔不到痒处。
公牛在进攻端很注意细节,各种情况的选择都很清晰。罗斯不在时,典型的马刺双塔内传内、内传外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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