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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科比看来,韦夏不需要。
他的身材与运动能力,外加一米起的弹跳,只要他能杀进篮下,没有什么人能阻止他得分。
艾弗森拥有全套进攻技巧,由于身高的关系,他要是想频频战胜巨人格利亚,就得提升自己的出手点。
别人轻轻一抛就完成的事,他需要提升出手弧度和角度。
别人靠一下找对抗就能让内线跳不起来,他得想办法将出手点放到对方的封盖手之后。
如果不是被逼无奈,谁愿意费这些力气呢?
韦夏和艾弗森不同,从天赋来说,他几乎没缺点,专心打磨技术,早晚会成为稳定的进攻手,这一招对他来说可有可无。
韦夏没有解释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和科比过完一回合,他发现要把错位打板挑篮作为进攻手段还要进行长期的训练。
他的球感需要提升,腰腹力量,也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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