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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比12
“看来你知道该把球传给谁了!”奥多姆很是满意。
韦夏知道并不管用,帕克才是球权掌控者,他决定谁摸球,谁不摸球。
艾弗森执意单打,不顾韦伯要球,连续的变向将帕克的防守重心晃开,杀进篮下,克里斯·米姆的协防从理论上已经封住了他的视角。
他的进攻有些不讲道理,即便看不见篮筐的位置,凭借多年炼钢的经验和数百万次练习造就的肌肉记忆,让他在一片盲区里找到了那块板。
砰唰!
14比12
类似这种挑战巨人格利亚的戏码,巅峰时期的艾弗森一场要上演十次。
他的做法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低效的。
而这就是艾弗森未来最遭人诟病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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