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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比的攻击欲望颇为强烈,刚才低位被包夹,这回换个边。
韦夏仍然找他传球。
和帕克相比,他的选择比较极端,第一个传球选择永远是科比。
他好像不知道此时的科比拿到球不可能往外传,就算森林狼动用了三个人来防,他依然运球冲到油漆区外中部,急停急起,大幅度的后仰,身体力行,出手的瞬间美得像幅画。
森林狼有三名球员和他同时起跳,那些人没有带来什么干扰。
他们只是近距离地看着科比一个人独奏。
31比33
这种球,有任何道理可讲吗?
科比越来越明白了,湖人现今的体系打不出称霸联盟的三角进攻,如果他继续在低位硬凿,他们会输掉更多的比赛。
要打破敌人的包围圈,他需要大量的面筐持球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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