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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做避亲与避仇。
先说避亲:就是如果母亲出面给女儿作证没有杀人,那么是无效的。
理由在于,当妈妈的没有个不向着自己女儿的,她说的话不可信,无法作为证据。
避仇是指,人所共知的两个仇人,其中一个说另外一个杀人了,或者盗窃了,也不能作为证据。
因为有仇,是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的,无法作为有效证据的,比如刘云口口声声说苏艳艳杀了十三凤就是例子。
那么,如果是亲人间揭发犯罪证据,在法律上,要作为第一重要证据!
这是因为,亲人间通常来说,不但是有着直接或者间接血缘关系,就是有着利益共存的关系。
拿到具体例子,叶尘送给苏珊一家一套20个亿的大别墅!
那么,叶尘和苏家在众人的眼中,就是一个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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