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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就有一项称之为:守孝!
自汉武帝以来,家丧的守丧制度作为强制性的道德规范,第一个约束对象就是王室诸侯,违制者要受到严厉的处罚。
可能有的朋友会说了,即便是再严厉的处罚,也只会是给平头老百姓的紧箍咒,哪能约束得了王公贵族?
可事实上,并非如此!
武帝元鼎元年,隆虑侯陈融、堂邑侯陈季须都由于在为母亲馆陶长公主服丧期间,因奸淫、兄弟争财,服罪自杀。
元鼎三年,常山王刘勃因为父宪王服丧期间奸淫、饮酒作乐,被其庶兄刘棁告发,废徙房陵。
东汉安帝元初五年,赵惠王刘乾因居父丧私下纳妾,被削中丘县封地。
诸如此类的事情不胜枚举,每一件都直指皇室,半点情面不留!
即便是汉帝刘宏闻听此言,亦不由得为之扼腕,长叹口气:“唉!原本还想以此嘉奖刘爱卿,怎奈……爱卿节哀顺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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