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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小人愿意刺字,此生为公子之奴。”
奴籍分为很多种,有随时可转为民籍的家奴,也有卖身十年二十年的下奴。但地位最低,也最令人所不齿的,还是脸上刺字的贱奴。
贱奴之命如草芥,甚至被人故意杀死,杀人者都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之所以贱奴的地位这般低下,倒不是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而是自古以来只有两种人会往脸上刺字。
一种是被充军发配的罪人,另一种便是甘愿为草的贱奴。
看着南美玉一脸坚毅的神情,说句老实话,李天还真有些不敢相信。
别的不说,就单南美玉这张帅脸,俘获十个八个寡妇那还不跟玩似的。
“南美玉,你可想好了,若是刺字为奴,哪天你死在外边本公子都不会寻你。”
南美玉闻言脸色微变,但眼神仍是分外坚毅,一双手抱的几乎要掐出血印,泣然不已道:
“公子,小人已浑浑噩噩了二十余年,公子若不收下小人,小人不过是行尸走肉,静待一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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