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赶快来体验!!!
听起来都此一举,好像还有点从何家手里抢饭吃的意思,实际不然。
我们的新商铺销售所得,会全额上交何家,再由何家按照最初的供销合同进行收益分配。我们这么做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打出药山霍家的金字招牌。
何家是仙侠州药山区的何家,有名有号有地位,但仅限于仙侠州。离开了仙侠州,除了财力之外,药山区何家顶多算一个二线的宗族。
药山霍家则完全不同,它既是仙侠州的第一豪门,也是整个真实世界的头部门宗,到了哪个州地,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
戴惩戒提醒我,我身为霍家宗亲,通过这个身份获得的物质资源并不是最重要的,能够利用家族影响力的这个权力,才是我们应该重点利用的最有价值的资源。
同样的商品,何家卖和霍家卖,品牌效果绝对不一样。地位和竞争力,更是天壤之别。
以前何家绝对不会向霍家供货,但现在霍家等于是反过来给何家打工,打的工又是何家自己向来不愿意做的零售行业,何茗塘一定会接受这个方案!
对戴惩戒的方案,我总体上是赞同的,同意照此执行。在回信中我又强调了几个被他遗漏的细节,让他照令修正之后,由大白引荐,代表我去找何茗塘面陈此套方案。
回信之后我没有很兴奋,因为这个完全可行的方案中存在着一个重大的问题,货源。
我和小三抱怨着:“说到底还是给我的份额太多了,我的货源又太少,除了七娘供应的一些一手货物之外,再想经营,全都得依靠何家反供的商品。可何家一个开当铺的,他们再有货能有多少?一天收个百八十件儿的到头了,全都拿出来也不足以支撑起我们手中的份额。这么点货分到整个仙侠州,折腾几天就得折腾空,没有自己出产的一手货源,这个项目还是做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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