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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章 崔家商队的消息 (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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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宋刑统》规定,大宋刺配刑法由重到轻分几个等级:“配隶最重者刺配沙门岛;其次是海南及通州诸海岛等,其次是刺配岭南;其次是流配三千里至边州;再其次是“迁乡”,最轻的一种是“就地羁管”。

        这刺配沙门岛,在刺配之刑中是最严厉的一级,是仅次于死刑的刑法。

        钟浩想起当年被郑县尉坑害,就曾差点被判处流配三千里到边州去的刑罚。但是这流配边州,相对月刺配沙门岛来说,还不算最狠的。起码刺配边州,还有很大几率活命,但是若是被刺配沙门岛的话,无疑就算是到了鬼门关关口了。

        当然,郑县尉给自己定得罪是“重殴致人昏迷”,还不够流配沙门岛的犯罪级别。在大宋刺配沙门岛的那些囚徒,主要是那些本来判处死刑而获得从宽减刑的罪犯。

        刺配沙门岛中的罪犯基本都是:累计窃盗满五万并强奸殴伤两犯致死者;窃盗达二贯并谋杀致死者;犯十恶死罪者;以巫蛊杀人者。

        这些重犯依照《宋刑统》中的规定,本来足够判处死刑了,可是由于种种原因被减免了死刑。但是死罪可饶,活罪难免,于是他们大都会在“监押一百日期满,脊杖八十,送沙门岛牢城营”。

        除了这些民间的重犯,很多军中的重要犯人,也会发配沙门岛。太祖赵匡胤就亲自下令把军事罪犯都配流该岛。随后成为惯例,大宋军中“军人逃亡做强盗杀人放火者”都会被送往沙门岛看管;

        可以说这沙门岛上关得基本都是杀过人放过火的亡命徒,当然也有个别因为别的原因关进来的。

        这关押的大部分是杀人放火的亡命徒,按照后世的监狱标准,自然算是“重型监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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