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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契约的规定,其实按后世的说法,基本上就是钟浩以技术入股天然居,然后这技艺还是钟浩,没有钟浩的授权,这技艺别人都不能用。
后来天然居开设分店时,高得利兄弟曾经问过钟浩可否把这炒菜和烧酒技术在分店使用。
钟浩当时只是让他们在分店主打炒菜,而烧酒不要外传。他觉得反正这烧酒跟炒菜不一样,炒菜需要先炒现吃,但这烧酒却没有必要非得现喝现酿。完全只是在一家酿造,然后给别家运去。
除此之外,这炒菜的技艺其实这东京的一些酒楼都已掌握,怕是早晚要普及开的,所以这炒菜技艺的价值也不如烧酒技艺珍贵。这烧酒的技艺毕竟在如今还是独家秘法。
是以,没有让高得利兄弟外传这酿酒技术,依旧还是在原先的作坊酿造,让后发售,这技艺只有他们两个掌握。
烧酒这种独家垄断的东西,怕是想不赚钱都难。以前其实钟浩也有过这个想法,但是以高得利兄弟的能力,显然根本没法完成进东京城的任务,他们最多也就能在青州打出点名堂来。
钟浩觉得如今拿这烧酒来和潘旭合作,进军东京市场倒是完全可以了。
到时怕是这烧酒赚得钱比眼镜和千里眼要多很多,毕竟酒水是一种很大众化的消费品,而眼镜和千里眼恰恰是一种很小众化的东西。
到时在东京城有了这烧酒生意,怕是这钱赚得一定少不了,以后自己的花销怕是再也不用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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