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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师出同门,庞涓自觉不如孙膑,砍其双足想使其埋没世人,可若是当年选择的是二人共事一主,这统一六国的事,或许就不是由秦国来做了,百年前也许就能平定这乱世。
英雄垂暮,生逢乱世又代有才人出罢了。
秦国有嬴政是秦之幸,嬴政是秦国公子,乃嬴政之幸,天时地利人和,如此而已。
嬴政至大梁,还未打听姚贾住处,倒是先遇见了这位大盗,不经意间的相撞,腰间的财物被人摸了去,看手法当是老手了,嬴政勾唇反身钳制住人的肩膀将人袖中的钱囊又摸了回来。
真当是缘分,看来这姚贾是注定要为秦所用的,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姚兄做这大盗做的可算是愉悦?”
“你认识我?”此时的姚贾,不过二十余岁,还未留须,穿着破布麻衫游于市井之中,长发用一木簪束起,带着几分面黄肌瘦,满身的市井气哪里像是以后以三寸不烂之舌退四国百万雄师的上卿。
“朕识得汝,汝却不识朕。”嬴政不擅长与此类人交往,却不得不与之结识。
“什么时候,我姚贾也有这样大的名声了?既然如此,不如兄台请我吃顿便饭?”姚贾叼着一根枯草,语调说的理直气壮,头发虽然束起,却是未好好打理过,只杂乱无章。
若不是嬴政认识对方,他还真当以为他寻错人了,有时候,市井之人或许比士族更有用,嬴政答应了对方:“既如此,姚兄挑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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