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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篇而言,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之中,除了赫尔墨这个一生所爱之外,我最喜欢的就是莉莉丝和克瑞斯。
她们三人组也是这篇的核心所在,关于莉莉丝的故事我一直藏着,不愿涉及太多,以免喧宾夺主,而克瑞斯也是到了中期才开始思考人与龙的关系,还有社会的意义。
我写书不喜欢写那种平白直叙的小白文,也不愿意瞎比水来滥竽充数。
我在看书的时候,看到某些经典名作,或者是大神白金的火书的时候,一般会有三种感受。
第一种,就这?
第二种,好看。
第三种,我大概这辈子都写不出这种书来。
虽然还没有达到大多数人眼中的第二种,但就第三种来说,我自认为已经做到了。
个人风格的确立既是好事也是坏事,但至少,这是我的故事,而不是别人那样拼凑起来的无意义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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