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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给出的理由,却和迪恩想的完全不一样。
“凶手虽然才犯下两次案件,但第二次手段却比第一次残忍许多,这种明显的变化,说明凶手更自信了,他自信自己不会被警察抓到。”
“为什么对方会有这个自信?”
“因为对方熟悉警察的调查逻辑,甚至可能有某种渠道,弄到我们在这起案件的调查进度。犯罪现场几乎没有线索留下,也说明对方具备了很强的反侦察意识。”
“他清楚知道,我们很难找到他,即使找到他,也很难对他定罪!”
劳伦斯声音一顿,看向迪恩:“迪恩,你觉得这种人,一般是什么身份?”
“要么以前犯过罪,坐过牢,知道哪里有坑,要么...对方也当过警察,或者有亲属是警察,清楚警察查案的手段。”
最了解你的,一定是你的对手。
犯罪也是一样。
劳伦斯的话,启发了迪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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