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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侮辱诽谤 (3 / 5)

还不赶快来体验!!!

        在白天吃完午饭后,我按照谢玲的短信要求,回到她的病房,将数码相机内存卡内的东西拷贝到她的笔记本电脑中,所以我说道:“那就是接下来的事情,交给你来处理就好了?”

        谢玲说道:“是的,你们就给我等好消息吧,啊哈哈哈哈哈!”

        接下来的几天,好消息不断传来。

        先是小鹏四个小瓢虫被抓的新闻,竟然直接上了央媒新闻,标题是《某地xx乱象丛生,中学生竟然参与》。

        接着还以媒体的名义播放了小鹏等人在厕所的对话和打了马赛克的视频,就是我录的那些。

        然后其它“有心”的大媒体“发现”小鹏就是周医生自杀案的当事人之一,于是开始跟踪报道,舆论开始反转。

        接着公安机关开始调查周医生自杀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最终以涉嫌侮辱和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将小鹏的姑姑、姘头、父母提请检察院逮捕并获得批准。

        至于小鹏是什么结局,我们也懒得深究,这辈子肯定是毁了,当然也是他自找的。

        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是这样规定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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