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赶快来体验!!!
当天下午六点多快到七点,我独自坐在李健那辆黑色雅阁车的副驾驶上吃着一碗热腾腾的红烧牛肉泡面,车的左侧,正对着中山路北二里路口。
当我把泡面的汤汁都喝完,看到李健鬼鬼祟祟沿着中山路北二里右侧人行道走了回来。
等他越过马路上车坐好以后,我将泡面盒子放到中控台,笑着说道:“怎么样?是好茶还是坏茶?看你这花的时间,不止逛了一家吧?”
今天下午我跟李健说要带他来干这件事的时候,他兴奋得要死,还说要去水多多门前走几圈,假装询询价,看看那几个兔崽子会不会真的在那落入陷阱。
我只好由他去了,不过也严正警告,别真受不了诱惑,他自己掉坑里我可不管,但别打草惊蛇就好。
李健贼笑着说道:“还别说,可能是这一带最近管得不是很严,里面的那些店子几乎都坐满了女的,一些店子的质量出奇地好!不像一些地方。”
我板起脸说道:“你这个人,还真去过这种店消费啊?想留下案底以后当不了律师吗?”
其实获得律师执业资格,确实是要查这个人有没有刑事处罚案底,但行政处罚是不太会影响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第七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不过前述第五条第四款的品行良好就值得商榷了,如果李健这个家伙当了小瓢虫被行政处罚过,等他申请律师执业证的时候,有人向司法局告发,也够他喝一壶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