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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电脑屏幕说道:“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如下几点,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大姐点头说道:“所以我要找到死鬼和狐狸精同居的证据,才能顺利离婚,同时拿到更多的财产,是这个意思吗?”
我说道:“是的。”
李健说道:“这个证据,我们可以帮你找到。”
大姐低头想了一下,抬头对我说道:“你跟香港电视剧里面的大律师一样,能不眨眼地背出那么复杂的法条,肯定是行家。”
李健说道:“何止是行家,应该说是专家,还是免费的。”
大姐说道:“真不收我钱?”
我说道:“真不要钱。”
李健说道:“确实不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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