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赶快来体验!!!
「是的。如你所察觉,上代公会曾有战胜魔王的经验」
「这么说,甚至连拥有魔王的公会都能毁灭——暂定名超魔王的超帅家伙们,也存在于箱庭里啊」
「没、没有那种称呼。魔王也有力量关系,是各不相同的。白夜叉大人也拥有“主办者权限”,但已经不称魔王好多年了。魔王终究指的是乱用“主办者权限”的人」
“主办者权限”本身,不过只是让箱庭更热闹的装置之一。
而金恩所说的,只有乱用的才会称为“魔王”。
「主办b赛的是“召唤之眼”g部之一。他应该是与我们打败的魔王做了什么交易得到了伙伴的所有权。因为对方是商业公会,只要花钱就可以了……」
「没钱还真是苦。总之,我只要把那原魔王阁下夺回来就可以了是吧?」
「是的。只要能做到这点,我们就可以做好对付魔王的准备,我也会支持十六夜的计划。不过,这要先对黑兔保密………」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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