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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这事啊。这就要从兔子们为什么被称为“箱庭贵族”说起了。兔子们拥有与“主办者权限”同级的“裁判权限”。在拥有“裁判权限”的人担任b赛裁判时,双方绝不能违反恩赐b赛的规则……不,正确的说,违反者会被立即判输」
「哦?这可是好事情啊。就是说,只要与兔子串通,就能在恩赐b赛里不败了?」
「都说了不是啦。是违反规则等于败北。兔子们的眼睛和耳朵是与箱庭中枢相连的。也就是说,判定败北并拿走赌注,与兔子自身的意识完全无关的啊。而且如果非要错判的话……」
「错判的话?」
「会爆炸Si的」
「会爆炸Si啊」
「而且会非常可怕。作为拥有“裁判权限”的代价,兔子会受到数项“制约”。
一,自裁判恩赐b赛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得参加b赛。
二,没有“主办者”方认可不得参加b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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