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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这个小事儿就写罪己诏,也太不把罪己诏放在眼里了。
在古代,每当有自然灾害或四方动荡时,凡是思维正常的君主差不多都会象征性的下一道“罪己诏”。
以表示自己德行凉薄,上天给自己降罪惩罚,自己现在知错了,求求上天原谅你这位“儿子”吧。
而揆诸历史,明代的“罪己诏”数量为历代之最。
据统计,有明一代凡二百七十六年,计十六帝,其中有十一位下过罪己诏,数量达到了惊人的二十七份,平均每十年一次。
要知道,封建王朝的帝王都在标榜君权神授,故每一次“罪己诏”实则都是在削弱自己的神圣性,非到万不得已不会为之。
而皇帝同样也是政治人物,每一个举措都是政治举措,想达到的目的往往也是政治目的,而基于“罪己诏”的特殊性,它的产生,往往是与国运息息相关。
按史料记载,罪己诏明太祖——5次,建文君——1次明宣宗——1次,明英宗——2次明代宗——5次,明宪宗——1次明孝宗——1次,明武宗——1次明世宗——2次,明神宗——2次明思宗——6次。
刚好就是大明开头和结尾的两位皇帝下的最多,特别是崇祯皇帝,明朝国运或许就是在一次次“罪己”之中消磨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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