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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及分摊商税,都是早年间定下来的,现在大明各地变化甚大,各地生产的商品早就不是国初那会儿的情况。
国初那会儿,什么都缺,现在则是商品产量增加不说,许多地方也有新的商品产出。
原来定下的商税,早就不合时宜。”
朱元璋定下的大明税制,其实很操蛋的一点就是定额。
这个定额不是根据贸易量多寡计算的定额,而是一个地方商税如果定下一百两,那就算贸易量增长百倍、千倍,他还是只能征收一百两银子的商税。
这也是大明从建立到灭亡,国力增长再多,于国家财政而言,居然没有半点影响的原因。
朱元璋终究目光短浅了些,没考虑到时代变迁可能引起的变化。
而大明的商人,那真是便宜占尽。
或许国朝之初的商税,在当时确实按照三十税一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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