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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曾说,当利润达
到10时,便有人蠢蠢欲动;当利润达到50的时候,有人敢于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100时,他们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而当利润达到300时,甚至连上绞刑架都毫不畏惧。
在明朝中后期其实就充分体现出来,晋商为了获得超额利益,不惜以身犯险,哪怕触及灭族的大罪也要往下做。
如果说前些天马芳还在担心马市一事,现在看到魏广德的书信后,他愁云尽散。
开发马市,或让本来已经消停下来的晋商重新活跃起来,说不好又会渗透边镇,悄悄往外面走私。
要知道,走私可不是单向行动,那得在外面有人接应才行。
山西商人越境走私,蒙古那边得有人帮着照应,否则进入草原,说不好就被那个部落给抢了。
现在好了,有了京城的支持,他自然知道该怎么做。
若是以前,做起来还有些束手束脚,毕竟霍翼是他的直属上级,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虽然他的品级比总督高,可人家实权就是管他的。
对于阻挠交易地点选址这个事儿,马芳自然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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