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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以运使为掌印正官,同知与运使同知其事,副使则副运使而行事,所以不分运司盐颗课多寡而各设一员也。
判官员数不等者,盖以判官为分司催办盐课之官,如两淮运司有泰州、淮安、通州三分司,则设判官三员;长芦运司有沧州、青州二分司,则设判官二员;两浙运司有温台、宁绍、嘉兴、松江四分司,则设判官四员。
可见,运使、运同、运副三员是属于决策层官员,即所谓的“运司长属”,三者共司鹾务,又相互牵制,分司例以运判管理。
962巴结
按照元代的“立仓纲运”制度,分司判官的职权主要是管理分司盐仓为主,他们需要催征盐课,安排船、夫运盐入仓,稽查食盐出纳。
判官可不就是管着一地盐场,进出皆由他负责。
盐商盐贩要进盐,若不把判官喂饱,人家有几十个理由敷衍、拖延交付时间,就算你有盐引也是如此。
即便你身后势力再大,人家也有的是办法解决。
所以,即便是朝廷权贵的人去盐司要盐,也得按照规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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