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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对读书人优待,可也限制颇多,特别是生员干政。
后世传颂的“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话,要是放在明初和中期,那就是治罪的理由,也就是皇朝末期才没有人去管,甚至还被四处流传。
对于没有入仕的读书人,朝廷给你优待是为了让你安心读书,可不是让你仗着有点学识出来骂人的。
因为读书人动律法,也会思考,他们往往能够看穿时弊。
四年后,也就是隆庆五年的时候,刘元卿参加会试所写的策论,就因“对策极陈时弊,主者不敢录”。
由此可见,大明朝对待读书人,其实防备之心也是不小。
礼部诸人到的时候,内阁意见已经接近统一,那就是处罚带头闹事者。
“公文里提到魏国公在事发后并没有派兵维持秩序,任由监生闹事儿不管......”
“弹劾,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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