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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表章经史之宝,用以图书文史之事。
17、钦文之宝,用以敕封丹符出验四方。
不过据《明史》记载,以上十七宝中,“皇帝亲亲之宝、皇帝奉天之宝、诰命之宝、敕命之宝”四宝为明成祖朱棣所制。
除上述十七宝外,嘉靖十八年,明世宗朱厚熜又新制七宝:分别为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大明受命之宝、巡狩天下之宝、垂训之宝、命德之宝、讨罪安民之宝和敕正万民之宝。
前后相合,所以皇帝有二十四宝,材质金、玉兼有,为符台所掌管。
符台即为尚宝司,掌管宝玺、符牌、印章及其使用,别称符台。
除此之外,只有皇后之玺为女官所收存掌管,不尚宝监掌管范围内。
黄锦记录册上小心留下签押手记,移交宝玺时自然也不敢怠慢,皆打开盒盖仔细确认后,才带着几个太监内侍奉着宝玺匆匆赶回永寿宫。
此时嘉靖皇帝已经小憩,可宝玺却不敢随意存放,只好由黄锦一个个小心翼翼抱进嘉靖皇帝卧榻一旁小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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