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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孙相宇忍无可忍,把对方告上了法庭。
值得一提的是,当事人高原和其经纪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在开庭当天都没有出席,只派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代理人过来,官司没打多久,这位代理人当庭就表示认错,愿意接受惩罚,不会再进行上诉。
于是在经过法官裁量过后,最终决定被告向原告支付五百万元的罚金。
如果是一般的案件,五百万元的巨额罚金,绝对远远足够。
但这首《月半小夜曲》是韩森的歌曲,韩森演唱这首歌的时候,仅仅在江南卫视的跨年演唱会上演唱了一次,就拿到了三千万的出场费。
如此对比之下,五百万的罚金,简直就是在侮辱人。夿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对于高原以及其经纪公司来说,五百万元这样的犯罪成本,相对于他们获得了巨大关注度和浏览量,以及之前获得的海量门票收益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交付五百万就能营造出高原与韩森是「同一级别的对手」这样的信息差,那真是稳赚不赔。
因此,孙相宇当庭就表示不承认也不认可法官的判决,虽然被告
败诉且不准备上诉,但原告却坚持继续上诉,不认可法官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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