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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孕妇及带孝者都不能目睹新人出门或过门,更不能触碰到新人的衣物及新房所有的物品。
9.新郎到女家接新娘时,新娘可能离开娘家或在过度兴奋下喜极而泣,这也甚为普遍而不成问题(甚至是好事,留下“水头”旺女家)。但过门至男家后就不能流泪。
10.新娘于结婚吉日忌穿“旧鞋”。所有的婚纱鞋、绣花鞋及晚装鞋等应是新的。若恐防新鞋硬而不舒服,宜较优质的软皮,尺寸不妨预松少许及加上厚垫,亦不宜穿着过高的高跟鞋。
11.新娘子要小心,不要踏到新郎鞋,会有羞夫之意。
12.新娘进男家门时,忌脚踏门槛,应要跨过去。
13.若是“爬头”结婚的新人,即新郎兄长,新人须在未婚兄长裤裆下穿过,以示“得罪了”,才可出门。若被“爬头”的是姐姐,因为某些人会觉得在女性裙下穿过会“不发达”,故会改为送一条裙子给未婚姐姐,俗称“大姨裙”。未婚兄姐不可目睹新人出门或过门,应暂时回避至位置较高的地方,如到上一层楼。
14.当新娘步入男家时,翁姑二人不宜朝着大门看新娘进门,而应稍作回避,以防相冲。
15.结婚对联最迟应于“上头”前(即结婚前夕)挂上,结婚后满一个月便可除下。男女家均有不同的对联,选购时需分辨清楚。
16.女方再嫁则不可再穿裙褂,也不宜穿大红衣服,宜选粉红、橙、金或银色代替。另外也不须再“上头”,因“上头”代表“成年”,第一次嫁时已“成年”了。在“二朝回门”时亦不用带乳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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