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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注册公司 (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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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枫也不好解释,就让他继续嘀咕吧,或许有一天他会知道自己的良苦用心的。

        新公司,林枫占GU七成,胖子占GU三成,但是由胖子担任法人。

        林枫不喜欢站在台前当老板,他喜欢低调在幕後C控一切。

        公司的法人不等於是公司老板。

        而且公司法人不是风风光光的位置,其背後还有未知的风险,一旦公司出问题,有关部门找的就是企业法人。

        让胖子当法人,当台前的老板,是林枫事先跟胖子商量好的。

        合夥做生意,就算是再好的朋友兄弟,也得把丑话说在前头。

        林枫见过很多亲兄弟合夥做生意,最後反目成仇的。

        亲兄弟都能为了利益反目成仇,更别说普通朋友了。

        所以林枫也把其中的利害关系跟胖子说了,他不想坑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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