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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当时在前门带队的队长反应快,马上带着前门的人踢门进去及时击毙了这个杀人犯,不然这天晚上很可能会因为陈佳仪而有同事牺牲。
不过事后局长让陈佳仪去给他检讨的时候,她居然很理直气壮地说:我只是有点害怕,手有点抖嘛,毕竟我是第一次拿枪执行任务,人家是女人嘛,手抖一下不是很正常吗?
据说当时局长差点没被她气得背过气去。
第二次,她是在局里办公室擦枪的时候走火的。第三次,是在山里追捕嫌犯的时候“走火”的。其实第三次走火那是陈佳仪骗人的,因为那次不是走火,是她看见了一只兔子……
如果是一般女人,在山里看见兔子,肯定不会舍得对那么可爱的兔子开枪。可陈佳仪这吃货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野兔肉应该很好吃吧?
当然,她也不是已经脑残到一点都不想事的地步了,她当时开枪的时候是在回家的路上,因此那次没抓到嫌犯倒是不能怪她。甚至带队的队长都帮他隐瞒了这次“走火”,毕竟只是一颗子弹的事。
让人笑掉大牙的是,当时那只兔子离她只有不到二十米,可她一枪打过去,子弹离那只兔子还有一米多远。自那以后,她在局里有了一个非常奇葩的绰号叫“兔子杀手”。
至于陈佳仪连续犯错,为什么一直没有调离刑警队,这事有人说是因为她漂亮,有领导看上她了,也有人说是因为她上面有人,究竟是不是这么回事没人知道。
当然,这些事情我都是后来和陈佳仪很熟了以后才知道,当天在包厢里那些保安被陈佳仪吓跑之后,我和叶紫在陈佳仪的指使下,跟她一起把只穿着一条内-裤的董天庆,在大庭广众之下押回了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后,陈佳仪把董天庆丢给当班同事,说了一句这混蛋“嫖-娼未遂,给他弄进去关几天再说”,然后她就带我们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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